Sunday, April 09, 2006

谁做主!!!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这一次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更甚是被解雇了。老实说,挺受挫的。但对于他们的决定,他们的歉意,我心中始终都不能予以理解,即使离开的时候我还笑着大方的说:“我能理解!”。
事实的原委在于谁做主。因为这是一家坐落在机场面积较小,目前生意清淡的小糖果店,老板娘是个台湾人,她是个和蔼的老太太,是她招聘了我,并且很想我能留下来工作。但是老板是巴基斯坦人,当他从外州回来发现一个只要一个人都能应付的小店却拥有了三个员工,这对于他们是一种损失。可以说是商人天生所具有的经营理念,也可以说他老奸巨滑,但不能否认我是他们仓储决定下所牺牲的产物。感觉很像上当受骗,但是老板的决定取代了老板娘的挽留,无奈毕竟做主的不是她!!!
其实我很想问,为什么明知道自己的承载能力,为什么还要做出如此幼稚的决定?
这只能又一次证明了,这世界是不能用眼睛来观察的,是要用历练来评估的,用心来感受的!!!
不过高兴是这一次的特殊经历又为我将来真正踏入社会添了砖加了瓦,它让我坚强了,因为要是 以前我觉得受委屈了,眼泪就会不顾场合的往下流,但是这次没有,虽然很想。呵呵……


14 Comments:

Blogger xxh said...

在商言商是商人的本色。
沒必要在意。
恭喜你,變堅強了。

11:44 AM  
Blogger listening^_^ said...

谢谢支持!!

11:49 AM  
Blogger 大葱~~~~~~~ said...

怪不了什么,我们是打工的阿,如果不想再这样,那就加油,努力,以后自己做老板阿,只是不要这样对待其他的人就好了。吃一欠,长一智,加油啊,不要灰心,算了,明天上学让你打一顿出气好了~

1:26 PM  
Blogger Shan said...

没关系,打工路上被解雇是正常之正常的事了。他们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加油,会有一份工作属于你的。Fighting~ 呵呵~

6:4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To the world you may be one person, 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 be the world.





weilianzhou

6:41 PM  
Blogger listening^_^ said...

这么经典呀!!

8:14 PM  
Blogger listening^_^ said...

有这么一帮兄弟姐妹们支持,我想无论我在什么时候都不会觉得孤单的,A-Z A-Z fighting!!!

8:15 PM  
Blogger yuhong said...

不要灰心啊 你行的 她们不要你 没关系 总有一个地方会是属于你的 我想这一次也使你长大拉很都多吧 别忘拉 阳光总在风雨后 风雨过后才会有彩虹啊

9:55 PM  
Blogger Henry Ruan said...

谢谢大家留言! 你们的留言,我很感动,看来你们多成熟了。不过还是要准备好以后更大的考验。有挫折感,才会有成就感,才能成功。

4:32 PM  
Blogger Henry Ruan said...

谢谢大家留言! 读你们的留言,我很感动,看来你们多成熟了。不过还是要准备好以后更大的考验。有挫折感,才会有成就感,才能成功。

4:32 PM  
Blogger Henry Ruan said...

谢谢大家留言! 读你们的留言,我很感动,看来你们多成熟了。不过还是要准备好以后更大的考验。有挫折感,才会有成就感,才能成功。

4:32 PM  
Blogger lcd said...

不平凡的经历带来不平凡的感受,不平凡的感受带来不平凡的成长,不平凡的成长造就了不平凡的人。累过后,洗洗脸,抬起头,那不平凡的人就在镜子里。

10:09 PM  
Blogger Charles said...

我的留言有些迟了,我还要说.这感觉我理解,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但这真是很重要的一步,前一步是为了下一步走的更坚实.你的信念和勇气会带你继续走下去.

7:23 PM  
Blogger listening^_^ said...

平凡,不平凡
我平凡的事情,却迎来大家不平凡的回应
原来滴水也依然可以绽放光芒!!!

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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